本報訊 (記者賴偉行)記者昨日從廣東省發改委瞭解到,該委已經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價格的通知》,並就有關事項通知:經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協商,其銷售給廣東省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的門站價格不分存量、增量,統一執行2.86元/立方米的價格。  (原標題:廣東調整非居民用存量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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