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記者9日獲悉,文化部近日發文明確,將採取多項措施加強監管和引導,對國內各級各類藝術團到金色大廳等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鍍金”現象予以堅決制止。
  近年來,國內一些藝術團組和社會團體以“文化交流”的名義,自費赴維也納金色大廳等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進行“鍍金”性質演展活動的現象日益嚴重。這些活動往往採取自付場租、對外贈票以及組織觀眾的運作模式。有的甚至動用政府經費,不計成本、不看對象、不講實效,通過不實報道或炒作來達到撈取名利的目的。既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也損害了國家藝術尊嚴,助長了形式主義之風,造成極為不良的社會影響。
  文化部在《關於堅決制止國內藝術團組赴國外“鍍金”的通知》中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規範和加強外事管理工作,加大監管力度,著力糾正因公出國團組中存在的“四風”問題,加強出國藝術團組的目的性和實效性,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阻止各類“鍍金”活動。
  通知明確指出,文化部各直屬單位不得參與組織或支持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鍍金”活動。同時還建議我駐外機構要發揮好監督作用,對此類“鍍金”活動不予支持,不題詞、不站台、不剪彩、不代為邀請觀眾和贈票,防止相關單位和個人藉此撈取宣傳資本。
  (原標題:文化部:堅決制止藝術團組出國“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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